保险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现代保险实务中,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MAC目前与三家保险公司合作在中国大陆市场推出的国际旅行保险产品是一种综合保险,既包含财产损失保障,又可以补偿客户在海外旅行期间因意外和疾病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兼顾到责任保险范畴。保险保障全面,除意外身故残疾、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旅行延误、行李遗失等保障,还附加了紧急医疗救助等人性化服务,使得我们的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
以下是安联的实际案例——
案例一:
广州一家公司为其员工投保了安联国际旅行保险计划。2008年9月某日,该公司员工若干人及家属准备乘坐从深圳至大阪的飞机,前往日本旅游。天有不测风云,因当时台风影响,航班被迫取消,17位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滞留深圳,于第二天相同时间才得以出发,到达目的地的时间比原计划晚了超过24小时。客户提出申请后,我们立即联系客户协助备齐相关理赔材料,同时,进行了快速的审核调查。我公司根据提交材料明确保险责任后,按条款约定,对被保险人因旅行延误造成的损失进行了补偿, 每一位被保险人获得1500元人民币的旅行延误保险金。我公司共计赔付人民币25500元。
案例二:
2008年11月,某女士投保了安联国际旅行保险。2008年11月23日,当该女士到达瑞士某景点山峰,准备乘坐缆车观看雪景时,不慎在湿滑的雪山地上摔伤,随即于当地一家诊所进行紧急治疗。经X光检查,诊断为致左肱骨骨折,需到骨科或综合医院手术治疗。之后,该女士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当日,该女士通知蒙迪艾尔24小时紧急救援部门。作为该项保险合作伙伴,蒙迪艾尔紧急救援部门马上联系瑞士分公司协助处理。
2008年11月26日,在医疗费用和相关医疗信息均已明确的情况下,我公司对客户的住院费用9947.5瑞士法郎进行担保,保证了某女士顺利出院。因该某女士的保险产品不包括门诊费用责任,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283.5瑞士法郎的门诊费用不在保险保障范围之内。
另外,被保人,即某女士,本人强烈要求继续其剩余旅程,经咨询主治医师及蒙迪艾尔首席医师,确认其的身体条件允许继续旅程。
2008年12月1日,我们收到了医院追加帐单68.80瑞士法郎,随后我们进行了再次担保。
2008年12月2日,某女士顺利回到福州家中,身体状况良好。
案例三:
2007年11月17日,一位被保险人随团去法国旅行,启程前购买了我们的保险产品,保费195元人民币。天有不测风云,她刚下飞机就突然晕倒在卫生间,立即被送往巴黎市中心的一家医院。去医院途中,随团导游立即拨通了我们24小时紧急医疗救援热线。医疗救援团队随即启动法国的救援网络,第一时间内联系到客户的主治医生,医生明确诊断为首次脑动脉瘤破裂,并实施开颅手术。理赔部门在明确其属于保险责任后,立即为该客户担保人民币30万元(住院费用保额上限),从而保证客户的各项治疗、手术顺利进行。一个月后,客户身体状况恢复良好,我们又为客户实施医疗送返,于2007年12月21日由法国护士安全送返客户到广西(客户的居住地)。整个过程总计为客户支付约44万人民币保险金。
案例四:
2007年8月期间,被保险人一家三口在支付1350元人民币购买了我公司旅行保险产品后,前往法国游玩,在乘坐朋友的汽车从里昂前往巴黎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严重的汽车追尾事故,被保险人当场昏厥,被当地救护车送往附近医院救治,诊断肋骨断裂,并出现轻微的肝周渗血,其妻儿只有轻度擦伤。被保险人在法国医院共住院治疗9天,我们直接向医院支付了全部的住院医疗费用约1.17万欧元,另外,由于其一家的行李全部放在车上,车祸发生时,情况紧急,回程的机票丢失,得知该情况后,我们立即为其太太和女儿重新购置了机票,赶在签证到期前返回中国。而被保险人由于身体状况不允许飞行,我们帮助他进行了签证延期,同时我们的首席医疗官还亲自前往法国,待确定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稳定后,帮其办理出院手续,并成功将其从巴黎转运回上海。最终,我们为被保险人一家三口共计支出人民币18万余元的保险赔偿金。
*鉴于客户的个人隐私,本公司隐去了客人姓名,只保留了地点。但可以承诺的是,案例完全真实,无杜撰成分。 |